|
中山收账公司民法典合同连带债务的类型及确认法则实务成都收账公司民法典合同连带债务的类型及确认法则实务 合同之债中,假如存在二人以上大都债务人,且债权人可以央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实施时,该债务就成为连带债务。对大都债务人而言,当一项债务成为连带债务时,则意味着他们需求为同一债务的实施承担相彼此关、彼此牵连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全部清偿的责任,并且在债务没有得以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则不管其个人实施了多少,其关于还没有实施的债务都依然需求承担实施责任。 连带债务人之间对同一债务实施所承担的相彼此关、彼此牵连责任,称为连带责任。法则实务中,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概念经常被平等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根据其体系编排的需求,把连带债务的概念、适用规则规则在合同编总则合同实施一章中,把连带责任的适用规则规则在总则编民事责任一章中。 《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则:“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央求部分或许全部债务人实施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许连带债务,由法则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民法典》总则编民事责任章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则: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央求部分或许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比例根据各自责任巨细确认;难以确认责任巨细的,均匀承担责任。实践承担责任超越自己责任比例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则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 成都收账公司剖析《民法典》对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规则,我们可以发现,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适用规则和法则成果没有本质的差异,均由法则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二人以上当事人连带偿还债务和二人以上当事人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则成果相同。从适用规则和法则成果上讲,《民法典》规则的连带责任和连带债务底子平等。 根据《民法典》关于连带债务由法则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的规则,我们可以把连带债务分约好的连带债务和法定的连带债务两种类型。循此逻辑,关于因合同产生的连带债务,亦可以分为约好(或称意定)的连带债务和法定的连带债务。 合同行为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合同产生的连带债务大多归于当事人的意定债务,《民法典》除了必定当事人意定的合同连带债务外,还从维护合同公平正义、平衡各方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启航,对部分有名合同中相关当事人应当对另一方当事人担负连带债务的法定景象进行了标准。《民法典》此类标准在表述上直接运用了连带责任的概念。 《民法典》规则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主要有: 承包合同(第七百八十六条)中规则:一同承包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可是当事人另有约好的在外 建造工程承包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则:总承包人或许勘测、规划、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第三人就其完结的作业作用与总承包人或许勘测、规划、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运送合同(第八百三十四条)规则: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送办法联运的,与托运人缔结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送承担责任;丢失发生在某一运送区段的,与托运人缔结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合同(第九百三十二条)规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一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合同(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规则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由法则有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表明《民法典》不认可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推定。假如没有法则规则或当事人约好,不能确认存在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此处的“法则”应是狭义上的法则,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则,除此外,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无权创设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别的,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法则原则的说明和有关法则适用的规则,也是实务中确认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根据。 合同纠纷司法实务中,我们确认合同债务是否归于连带债务,以及二人以上当事人是否应当对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应当根据法则、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说明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进行判别。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原则的说明》第十三条规则: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承担连带一同担保责任。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则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则: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一同承担责任。 在既没有当事人约好,又没有法则、司法说明清晰规则的景象下,不能确认、更不能推定大都债务人对合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