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收债公司起诉离婚再处理债务,一些需要留意的法律问题西安收债公司起诉离婚再处理债务,一些需要留意的法律问题 假如一方在离婚后才发觉对方在签定离婚协议时存在故意隐秘己方过错、隐秘产业等情节的,离婚协议中的“两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的处理”等条款是有用的;对于协议中的“产业切割问题”得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若处理离婚挂号之日至申述之日尚未超越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两边在处理产业切割问题时存在欺诈、钳制等景象的,则该产业切割部分的内容归于法律规则的可申请改变和吊销的景象;若处理离婚挂号之日至申述之日已超越一年,即便有证据证明协议两边在处理产业切割问题时存在欺诈、钳制等景象,该产业切割部分也是有用的。 也就是说,超越一年的,产业切割的内容有用;未超越一年的,一方能够向法院申述恳求法院对协议中的产业切割内容予以改变或吊销。我国婚姻法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企图侵占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共同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产业。 西安收债公司“当事人根据前述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这些规则的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一方存在躲藏、搬运、变卖夫妻共同产业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恳求再次切割的时效为“两年”。假如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躲藏、搬运、变卖夫妻共同产业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则,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一年”的规则。 本文由西安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