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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收账公司原告仅根据借单或仅根据转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撑其诉讼请求?西安收账公司原告仅根据借单或仅根据转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撑其诉讼请求? 律师答:告贷两头对自己的主张和抗辩均有举证责任,而且举证责任是循环分配的。原告仅根据借单或转款凭证提申述讼,被告抗辩现已归还告贷或转账系归还之前的告贷或其他债款的,被告应对其主张供应根据证明,被告供应根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联络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当一方无法结束其举证证明责任时,就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案例:仅有汇款凭证,告贷人诉请被驳回 2014年4月22日日,王某分两次向李某的账户转入10万元和15万元。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告贷25万元及利息。李某辩称该25万元系合伙出资款而非告贷,并出示了王某曾以合伙纠纷为由就相关金钱向法院申述时提交的民事申述状及合伙出资款账目等根据加以证明。人民法院以根据缺乏为由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出借人应就两头当事人之间存在告贷联络承担举证责任。出借人除应保存付出凭证外,还应供应告贷协议、借单等能够证明金钱性质的根据。否则在对方有必定辩驳根据的情况下,出借人仅凭付出凭证仍难以证明其付出的金钱系告贷。 本文由西安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