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收账公司恋爱中承诺给付芳华丢掉费的“爱情欠条”是否具有法令效力?
西安收账公司恋爱中承诺给付芳华丢掉费的“爱情欠条”是否具有法令效力?
2008年,孙均(化名)与刘丽(化名)经朋友介绍相识,两头一见倾心,很快便坠入爱河。这一段高兴的时光持续了五年,到了2013年,彼此之间的对立越来越多,爱情裂缝越来越无法弥合,继续走下去只会变成折磨,所以孙均提出了分手。孙均认为刘丽与他是初恋,刘丽将她的童贞之身献给了自己,为了补偿刘丽,在分手前,孙均向刘丽立下一份字据,承诺在三年时间里给付刘丽100万元的“芳华丢掉费”,最迟到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不过这一纸赔偿协议,孙均并没有兑现,终究期限已过,刘丽一分钱也没有收到。所以她一气之下将孙均告上法庭,央求法院判令孙均给付其“芳华丢掉费”1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丢掉。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头所签定的协议内容不具真实的债权债务联络,有违公序良俗,应为无效协议。且该无效协议依据缺少。终究判定驳回刘丽的诉讼央求。
法官提示:
分手费、芳华丢掉费欠条一般是指男女两头在婚恋失利后,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带有必定给付意思标明的书面文件。“分手费、芳华丢掉费”针对的均是所谓的“芳华补偿”,在我国法令权利系统中,很难找到一种权利或许权益与之对应,故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自动申诉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及“芳华丢掉费”,不应当予以支持。
“芳华丢掉”虽无法定依据,但是假如当事人达成协议,写下欠条,乐意以“分手费”、“芳华丢掉费”的方式给对方补偿时,内容往往是非常复杂的,可能包含一般认为比较中心的“芳华丢掉”抚慰,也可能包含过往一同花费的补偿以及未来日子的协助。
为防止此类胶葛,婚恋破裂的当事人两头最好在联络破裂时将财物结清,尽量不出现该类欠条。假如当事人一方暂时缺少支付能力,必须出现该类欠条时,当事人两头最好写明真实的意思,将费用中所包含项目的金额列明。在欠条写就后,持有欠条一方应当及时敦促对方实施,防止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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